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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透支信用卡造成的巨额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文章发布于:2022-08-12 23: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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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之间,除了夫妻共同财产之外,还存在着夫妻共同债务。有人就会问了,那夫妻一方瞒着对方,以个人名义透支信用卡造成的巨额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在离婚之后,另一方需要对这笔款项承担还款责任吗?

答案是不一定。在这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清楚这笔透支信用卡的债务的主要用途是什么。如果信用卡消费产生在夫妻关系存续之间,且能够举证说明这笔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担负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夫妻一方存在欺瞒,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信用卡消费,且是用于个人事务或是个人挥霍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借款人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相关法律: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么,“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该如何界定?


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八大类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


再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


2、一方赌博所借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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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只要借款是一方瞒着另一方造成的,且款项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或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夫妻一方透支信用卡造成的巨额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看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担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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